加快建立科技金融创新的三大机制

发布时间:2012-06-06来源:

  科技金融创新是加快自主创新的重要保障,也是实践中的一个难点。在科技金融创新已达成广泛共识的基础上,在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启动之际,当务之急是建立多元化的科技金融投入机制、多渠道的资源汇集机制和制度化、常态化的科技金融工作机制。
  
  1.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科技金融投入机制。第一,科技部门要会同财税部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加大政府对科技金融的投入规模和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如增加科技投入中的后补助、偿还性资助比例,对社会资本设立的天使投资给予税收减免优惠等。第二,科技部门要会同金融部门丰富和完善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科技信托以及资本市场等金融工具,扩大金融资源进入科技创新的渠道,探索设立科技银行、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平台等新科技金融形式。第三,科技部门要会同国资委等部门探索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新的投资模式,如设立大型国有企业背景下的创业投资基金以及产业基金,对重大科技成果进行规模化产业化。
  
  2.积极探索多渠道的资源汇集机制。科技金融创新是一个协同过程,各部门要会同试点地区,构建行之有效的资源汇集体系。第一,科技部门既要在具有产业化目标的科技计划和专项加大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小企业支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经费的比例,又要把已经形成的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分类入库,并逐步对外开放。第二,财税部门有加大对科技金融工作的投入,在政府的不同层级建立财政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等。第三,金融部门要主动服务,探索新的金融服务模式,满足科技金融工作的特殊需要,使金融资源顺畅进入科技创新活动。第四,国资委等部门要积极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为中小企业发展和新兴产业成长创造空间。
  
  3.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科技金融工作机制。第一,加强顶层设计,切实发挥好科技金融领导协调小组的沟通、协调作用。第二,加强组织和研究力量,对科技金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和新模式,要及时总结经验,防范风险。第三,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增强对试点地区的服务能力,增强对拟试点地区的辅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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